·部分信息内容如下:
关于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天安路以西(不含天安路)、象山港路以北(不含象山港路)道路保洁,包括人工保洁、机械作业、垃圾清运等项目的更正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****XSZFCG***G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***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天安路以西(不含天安路)、**港路以北(不含**港路)道路保洁,包括人工保洁、机械作业、垃圾清运等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结果
更正内容:
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*中标供应商**绿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**东豪*政园林有限公司
变更理由:
根据***财政局《关于对**绿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认定的回复》意见,取消**绿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*%价格优惠。 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**号)第十六条规定,采购人依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,确定**东豪*政园林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。
更正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四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、质疑、投诉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*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**环境卫生指导中心
地 址:东塘山路**号
传 真:
项目联系人(询问):超级机构管理员
项目联系方式(询问):(****) ***-*****
质疑联系人:张圣华
质疑联系方式:****-********
*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政府采购中心
地 址:**港路***号行政服务中心***室
传 真:****-********
项目联系人(询问):徐敏霞
项目联系方式(询问):****-********
质疑联系人:潘海波
质疑联系方式:***********
*.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
名 称:***财政局采管办
地 址:/
传 真:/
联系人 :林老师
监督投诉电话:****-********
五、附件(适用于更正中标、成交供应商)
根据***财政局《关于对**绿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认定的回复》意见,取消**绿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小微企业*%价格优惠。 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**号)第十六条规定,采购人依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,确定**东豪*政园林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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